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滨河街道办事处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文件编号:ORDOSKBSCG-G20180104)的公开招标文件变更补充说明如下:  
    
  一.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2小项:“2.提供至少一个正在服务的面积达1万平米以上的物业(含保安、保洁、工程等3项基础服务)类似的中标项目。” 
  二.对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中的“人员配备”和“费用界定”进行了更改和补充说明,具体如下: 
  1. 人员配置情况(康城、宁馨):保安4名;保洁4名;维修人员1名;共计9名。 
  2. 费用界定 
  招标人负责费用 
  1.特种设备及大型设备的维保:智能系统、消防系统、灯光音响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等特种设备和大型设备由招标人委托给专业维保公司负责专业维保,中标人建立运行检查制度并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发现故障及时联系维保方维修,需定期检测和年检的设备督促维保方定期年检。 
  2.消防器材的定期年检,灭火器的补压。 
  3.公共区域、室内绿植及大型活动或会议的鲜花的租赁、购买和摆放。 
  投标人负责费用 
  1.用工成本。物业公司的用工须符合法律、法规之规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鄂尔多斯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加班费。 
  2.行政办公费用,办公用品用具等(投标方所需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 
  3.保洁耗材、保洁费(日常所需的卫生纸手纸、擦手纸、洗手液等、拖布、尘推、扫把、垃圾铲、家私腊、碧丽珠、清洁药剂等)。 
  4.除四害及卫生消杀费用(蟑螂药、老鼠药等)。 
  5.保洁机械(单擦机、洗地机、吸尘器、地毯抽洗机等)。 
  6.安保器材及耗材(对讲机、警戒棍等)。 
  7.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耗材费用(大楼设施设备的日常检修管理,中标人负责单件单价200元以内设备设施的日常检修及耗材费用)。 
  8. 员工的服装费用、行李及床铺费用。 
  9.工程部所需的各类维修工具(钳子、电流表等)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报名时间顺延至2018年07月19日下午17:00时,开标时间顺延至2018年07月27日下午14:30时。 
    
    变更补充文件是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各投标供应商周知。  
    
    联系人:侯晓斌  
    
    联系电话:18647742837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