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建设行政管理行为,促进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以及鄂规函〔2016〕32号文件要求,新区决定召开康苑小区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选听证会代表 
  (一)听证会代表条件 
  1.康苑小区住宅小区购房户或利害关系人(存在认购单位或个人); 
  2.有群众基础,能够代表群众意见; 
  3.能够遵守听证会纪律,维护听证会秩序。 
  (二)听证会代表名额分配情况 
  本次听证会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1-3人,利害关系人代表1-5人(人数较多时,应自行推举代表或通过抽签等方式确定代表),其他参会人员由鄂尔多斯市规划局康巴什分局根据实际情况邀请。 
  (三)推选听证会代表报名时间及方式 
  1.本次听证会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自愿参加听证会成为听证代表的人员,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8月29日至9月9日)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听证申请单位或个人须提供证明利害关系及身份信息等书面材料。 
  2.本次听证会召开时间和地点待报名结束后确定,以听证告知(通知)书为准。 
  二、听证会代表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420室。 
  联 系 人:张旭 
  联系电话:0477-8595889 
  电子邮箱:66985133@qq.com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8月29日